颱风桃芝丨打风返工僱主要包接送? 上下班途中受伤都计工伤!

大部上班一族在八号风球时也可以下班,但服务业、饮食业、医护人员、部分纪律部队、交通服务行业的员工,仍需紧守岗位,维持城市运作。在八号风球及恶劣天气员工仍需执勤的情况下,可参考劳工署的制订《颱风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则》及《颱风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安排(参考指引)》中,对僱主应如何作出安排的指引。

应只要求「绝对必需」的员工打风返工

根据《颱风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则》,僱主应该只要求绝对必需的员工在恶劣天气或极端情况下返回工作地点,务求当值的必要人员人数减至最少;而且在制订恶劣天气情况下的工作安排时,员工的安全是首要考虑。

僱主必要时须提供的接送交通、津贴

在八号风球或更高信号生效期间,不少公共交通会暂停或削减班次。劳工署建议僱主为仍须上班的员工提供交通津贴或以「实报实销」方式支付车费,若果没有安全的公共交通服务可以选择,僱主需提供交通接送员工上班。万一连僱主安排的接送服务亦受到影响,僱主便要以僱员安全为先,不应要求员工立即上班。

此外,如果员工由于恶劣天气或极端情况而未能返回工作地点,劳工署亦于《颱风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则》中建议,僱主不应该「扣粮」或影响勤工奖或津贴的计算。

对于在恶劣天气下仍需返回工作地点当值的必要人员,僱主应另外发放当值津贴及特别交通津贴,个别行业亦有常设的「打风粮」机制,在八号风球或更高信号生效时按每小时计算津贴。根据《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及《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为僱员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是僱主的责任,因此在颱风期间,僱主须确保为工作环境在恶劣天气下的安全。

僱主对上班员工提供的保障

根据《僱佣条例》,僱主不可为了补偿因颱风而损失的工时,而扣减员工的年假、法定假日或休息日 。

另外,除了在一般情况下,僱员在工作期间因工遭遇意外以致受伤或死亡,僱主须负上责任;在八号风球或以上颱风警告、红色或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期间,员工在上下班途中的四小时内,如果意外受伤,即属工伤,僱主必须根据《僱员补偿条例》作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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