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上堂去厕所要填「洗手间表格」? 须 20 字解释原因及签名 校方:非一贯做法已即时停用︱Yahoo
【Yahoo新闻报道】网上近日有网民张贴一张相片,显示自己就读的中学一张「去洗手间表格」,要求学生上课期间去洗手间要填写表格向老师申请,引起网民热议。
该表格除了要求学生填写姓名、日期及时间、列有「本人___于上堂时间一定要去洗手间。」同时,学生须用 20 字填写去洗手间的原因,并承诺会在放学后向老师交代有关事情。表格又列明,该表格会转交训导主任,并要学生签名作实。
有学生向本网透露,事件并非学校政策,而是一位老师近期对其学生的做法。该学生指,即使填表格申请,该老师仍会询问很多问题才批准去洗手间,「每日拎住好多表格随身携带。」
贴文传出后,不少网民对学校作法哗然,有网民质疑有关做法是否违反人权,亦有网民担心若人有三急、女同学月经等逼切需求仍要填表是不切实际,另有数名网民透露自己就读的中学也有类似做法。
大律师:校方难辞其咎
《Yahoo新闻》记者今日(5 日)致电涉事的中华基督教会基新中学校务处查询,职员起初表示未听闻有关表格,着记者电邮查询。校方之后再以电邮回覆,表示有关表格并非该校训导组的一贯措施及做法,又指已了解事件,已要求有关老师即时停止使用该表格。
大律师陆伟雄接受本网查询时指,去洗手间是基本生理需要,在人道上不应该受到任何限制,相信是任何人都容易理解的概念。他指,校方将事件归咎个别老师的说法不能接受,认为该表格是有人设计、印刷等,亦提及会将表格交予训导主任,相信训导主任是知情;若校方坚持对事件不知情,更显示校方对老师的监管不力,是难辞其咎。
陆伟雄认为,若事件并非在单一学校发生,教育局有责任介入事件,彻查涉事学校谁人应负上责任,及要求适当的处分,避免同类事件在其他学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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