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因经济困难投敌换钱 涉密单位员工判囚2年3个月

【on.cc东网专讯】国家安全部周一(16日)表示,近期陆续破获多宗主动投靠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及时消除洩密隐患并有力震慑不法分子。犯案人士包括涉密单位工作人员,最终因犯为境外窃取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

涉密单位下属企业聘用人员锺某离职后自主创业,因创办公司出现商业纠纷,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银行帐户被冻结。钟某为缓解经济压力,登录某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官网投靠,谎称自己是涉密单位领导,希望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合作。该境外间谍情报机关随即与钟某建立联繫,了解其个人讯息,并要求其提供涉密单位情况。国安机关侦查并获取钟某违法活动证据,在其準备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人员接头前将其抓获。

另一涉密单位工作人员戚某在职期间,利用参与单位涉密项目之机,通过複製、拍摄等方式私自留存大量涉密资料。戚某之后因个人理财失误严重亏损,萌生卖情报换钱的想法,登录某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官网投靠,甚至将单位涉密资料原件带回家拍摄传递。国安机关及时发现其所持资料包含多份秘密级国家秘密,戚某最终罪成判囚。

此外,无业人员宋某因经济困难图投敌换钱,网搜下载某科研单位资料,向境外间谍情报机关谎称自己是科研工作者,有重要科研技术资料。宋某準备的资料虽不涉及国家秘密,但其主动投靠行为已触犯反间谍法,被处以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危害国家安全者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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