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港澳研究会傅健慈称法庭依法重判屠龙小队案被告起阻吓作用

本港首宗引用反恐条例检控的案件,「屠龙小队」案7名被告在高等法院判刑,他们分别被判监5月10个月至23年10个月不等。 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傅健慈认为,「屠龙小队」是有组织、有预谋、有计划进行恐怖主义活动,今次是本港首宗反恐条例判刑,最高刑罚是终身监禁,法官依法惩处案中被告。 他相信法官考虑包括求情等所有因素,形容整体量刑适中,认为法庭带出的讯息是会就严重罪行依法重判,以起阻吓作用,并反映案情的严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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