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热评︱回天新材原董事长一审被判8年 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制衡需加强

每经评论员 王佳飞

近日,A股上市公司回天新材(SZ300041,股价9.07元,市值50.74亿元)创始人、原董事长章锋因犯操纵证券市场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亿元,没收违法所得。

回天新材表示,章锋自2022年1月起就没有在公司担任董监高职务,没有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同时,最终判决及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然而,不可否认的是,作为回天新材创始人,章锋曾长期担任公司董事长或副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即便在2022年1月卸任董事长职务后,仍被聘为终身名誉董事长,且当前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其子章力。

在当前监管从严的环境下,市场参与者,尤其是董事长等关键少数,是重点监管对象,近年来已有多个判罚案例。比如,獐子岛原董事长、总裁吴厚刚因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诈骗罪及串通投标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金发科技原董事长袁志敏因犯内幕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虽然此次判决对应的是股东个人行为,但鉴于章锋对回天新材拥有较大影响力,实质上仍是公司的关键少数,此事无疑为回天新材敲响了警钟且对公司市场形象有一定负面影响。笔者认为,上市公司应在制度层面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和制衡,以防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首先要从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入手。要发挥并尊重制度的力量,上市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除了追求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管理效率外,还要强调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作用。要避免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作用流于表面,应当建立监督追责制度,一旦问题暴露,除当事人外,监督者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建立内部追责机制,提高对公司内部人举报违规违法行为的奖励金额。违规者需要承担代价,监督者也应受到正向激励。这种做法在引导关键少数遵循合规原则的同时,还能对潜在的违规行为形成强有力的威慑,从而降低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率。

而最为核心的是,上市公司应培养一种以合规为核心的企业文化。所有外化的规则都不如发自内心的认知,要令关键少数意识到,逾越红线可能使企业或个人获得一时之利,而真正符合公共利益、遵守监管规则的企业才能赢得长久。公司可以通过定期的培训、案例分享、合规文化建设活动等多种方式,强化全员合规意识,令董事长和其他高管深刻认识到遵守监管要求的重要性,也使各个环节人员自发抵制违法行为,从而令上市公司整体自觉地在运营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