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整、准确披露子公司相关信息 古鳌科技及实控人等被警示

每经北京11月25日电(记者彭斐)11月25日晚间披露的公告显示,因收购标的后未按规定完成相关变更,古鳌科技(300551.SZ,股价13.19元,市值45.6亿元)及一众相关责任人被监管警示。

古鳌科技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上海古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陈崇军、李瑞明、田青、侯耀奇、姜小丹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经查,2021年12月14日,古鳌科技披露收购北京东方高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51%股权(后迁址广东并更名为东高(广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东高科技)的公告。2022年以来,东高科技工商登记信息中变更了名称、住所和法人。但东高科技《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至今未完成法人信息变更,公司2022年年报、2023年年报中未完整、准确披露相关信息,违反了相关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古鳌科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除了古鳌科技,公司实控人也被出具警示函。

公告显示,古鳌科技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陈崇军对古鳌科技2022年年报未完整、准确披露前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上海证监局决定对陈崇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除了上市公司和实控人,古鳌科技时任总经理李瑞明,董事会秘书田青,董事长侯耀奇,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姜小丹也被出具了警示函。

古鳌科技称,收到决定书后,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其中指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上海证监局的要求,尽快进行整改,充分吸取教训,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强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提高规范运作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