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高管报酬披露不实等违规事项 交大昂立收警示函
12月3日晚,交大昂立(SH600530,股价3.61元,市值27.97亿元)公告称,公司12月2日收到上海证监局关于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上述警示函显示,经查,交大昂立存在三种违规事项:
一、公司2016年、2018年年度报告中高管报酬披露不实;
二、因对2022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存在异议,2023年4月,在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擅自以公司名义向公司聘任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发送《解除相关业务约定书的通知》;
三、2023年8月31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2011年度至2021年度2022年度各季度相关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更正金额及比例较大,反映出公司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信息披露不真实的情形。
今年4月30日,上交所已对交大昂立原总裁张云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违规情况就涉及上述前期会计差错及追溯调整。
2023年8月,交大昂立就相关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应付款,针对部分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补提应收资金占用费、企业所得税等事项,采用追遡重述法进行更正,追遡调整公司2011年度至2021年度及2022年各季度相关财务报表。上述追溯调整后,出现公司2021年度归母净利润由盈转亏等情况。
对于解约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交大昂立2023年1月12日公告称,公司拟改聘中兴华成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但仅仅4个月后的2023年5月12日,交大昂立收到中兴华辞任公司2022年度年报审计工作的函。
交大昂立在2023年4月披露的《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中载明,公司年报审计机构在约定期限内出具反映公司真实情况的审计报告存在困难,因此公司向中兴华寄送了《解除相关业务约定书的通知》,并正在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
由于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11月7日,交大昂立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