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公开征求意见:拟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给予本国产品相对于非本国产品20%的价格评审优惠
12月5日,财政部就《关于政府采购领域本国产品标准及实施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公开征求意见。
《通知》提出,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院资产评估系副主任武威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书面采访时表示,此次对本国产品采购支持力度的增强,将有效强化各类市场主体对国内市场发展前景的开拓信心及挖掘动力,推动其在国内市场发展环境下做好制造、加工或者组装等配套生产环节及基础设施的资源部署安排,促使各个行业供产销发展链条稳固性、完整性及协同性得以显著提升。
武威表示,与此同时,此举也可以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支持创新、扶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功能沿着产业链供应链进行传导,有效带动上下游企业的协同创新及资源互助,最终显著推动我国产业链、供应链发展韧性的有效提升。
给予本国产品相对于非本国产品20%的价格评审优惠
关于政府采购领域本国产品标准,《通知》提出,本国产品是指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产品:
一是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不包括贴牌、简单包装等。
二是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组件成本达到规定比例要求,具体比例分产品确定并动态调整。
三是在满足前述条件的基础上,对特定产品还要求其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通知》出台后,财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在充分征求包括内外资企业、协会商会在内的各方意见基础上,于3到5年内制定有关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组件成本比例要求,以及对特定产品的关键部件和关键工序要求。在此之前,只要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即视同为本国产品。
武威表示,一方面,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标志着政府采购“支持本国产业”政策功能的真正落地,实现了我国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由过去长时间的原则性规定向细则性要求的现实转变,据此,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标准体系得以进一步建立健全。
另一方面,给予本国产品相对于非本国产品20%的价格评审优惠,体现了政府对我国企业市场需求环境不稳、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不强等现实矛盾问题的深切关注,本质上体现了利用需求侧政策工具来支持现代产业发展的功能导向。
记者注意到,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为33929.6亿元。其中,货物、工程、服务政府采购规模分别为7738.1亿元、14486.8亿元和11704.8亿元,占全国政府采购规模比例为22.8%、42.7%和34.5%。
武威表示,从政府采购占我国GDP及财政支出的比例来看,其日益壮大的市场规模给企业带来了可观的利润份额,也体现出促进创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配套政策的效果。此次对本国产品采购支持力度的增强,将较为直观地为企业带来稳定的外部市场发展环境,切实改善其经营业绩,并配合创新激励、融资支持等政策,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转型。
政策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通知》明确,平等对待各类经营主体。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平等享受本国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供应商资格条件确定和资格审查、评审标准等方面,要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切实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不得以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产品品牌以及其他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武威表示,这既体现出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对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的重视落实,也对稳定国内市场开拓信心、提升外部资本流入动力、塑造国内国际竞争优势具有重要支撑意义。
武威认为,围绕本国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为核心,对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对待,可以推动将政府采购订单分配及政策功能实施与更为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竞争环境结合起来,为国内企业立足国内市场来提高生产效率、塑造国内国际竞争优势提供坚实支撑。
此外,这也体现出优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与提高国内要素市场发展水平的有效结合,在维护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发展基础上,本次加强本国产品采购的政策功能公平面向外商投资企业等经营主体,也有利于加大政府采购市场对国外资本及国际先进技术引入、高端生产资源的吸引作用,从而有效助推我国产业转型升级。
记者注意到,《通知》还明确提出,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采购。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货物类的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土地、建筑物及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