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马俊文条例生效后不获减刑 被驳回司法覆核

23条|马俊文条例生效后不获减刑 被驳回司法覆核

基本法23条生效后,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成的「第二代美国队长」马俊文不获减刑。马俊文提出司法覆核,要求立刻释放他,今日高等法院驳回其司法覆核。

马俊文2021年被裁定港区国安法罪成,被判囚5年,原本因为在狱中行为良好而减刑三分之一,可于今年3月25日获释。不过,基本法23条在3月23日生效,令马俊文未获原定的减刑,须继续服刑至少1年。

马俊文要求立刻释放他

马俊文早前申请司法覆核,代表一方指新安排不合理,变相是任意拘留,有违程序公义及侵害人身自由。马俊文要求法庭颁令惩教署立即释放他及赔偿,是首宗挑战23条的司法覆核案。

原文刊登于 AM730 https://www.am730.com.hk/本地/23条-马俊文条例生效后不获减刑-被驳回司法覆核/513743?utm_source=yahoorss&utm_medium=referr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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