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补偿协议签署四年分文未付,中天服务原总经理等一审被判赔公司10亿元
业绩补偿协议签署四年,至今分文未付。今年5月,中天服务(002188.SZ,股价4.96元,市值16.22亿元)再一次将公司原总经理王献蜀及原第二大股东中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麦控股”)告上法庭。中麦控股、王献蜀一审被判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中天服务10亿元,并支付违约金。
记者注意到,相关方之间的纠纷可以追溯至2015年,彼时名为“新嘉联”的上市公司曾推动过一笔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收购王献蜀旗下的巴士在线科技,将上市公司改名为“巴士在线”,并聘请王献蜀担任公司总经理。
但两年时间过去,异变突生。2017年12月,巴士在线公告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王献蜀失联,随后又公告称王献蜀“能与外界有限联系”,但其始终未回归岗位。
2018年1月,巴士在线公告表示,由于王献蜀在2017年突然失联,诸多业务陷于停顿,众多客户采取观望、回避等不合作的态度,公司相当部分应收账款出现逾期,出于谨慎性原则及对投资者负责任的态度,并征询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后,公司董事会决定对部分业务暂时不予确认收入。另外,公司对2017年业绩预告进行修正,由预计盈利1.64亿元至2.1亿元转为预计亏损15亿元至亏损18亿元。
因王献蜀、中麦控股等主体未完成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巴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的业绩承诺,亦拒绝履行未完成盈利承诺的业绩补偿,上市公司在2018年将相关方告上法庭。
但鉴于案件复杂,2020年初,上市公司又与王献蜀、中麦控股签订《协议书》,约定王献蜀、中麦控股等分五期向上市公司支付约13.75亿元。
当中天服务履行协议书义务后,中麦控股和王献蜀迟迟未能完成支付事宜。今年5月,中天服务向法院申请王献蜀、中麦控股赔付第四期、第五期全部款项合计10亿元。
眼下,尽管一审判决已出,但中天科技能否收回该笔款项仍是未知数。2021年以来,中天科技曾多次将王献蜀、中天科技告上法庭,但被告名下无财产可执行。
中天科技在今年的半年报及相关公告中详细记录了公司几次诉讼情况。据协议书,双方约定,中麦控股和王献蜀的第一期款项约7519万元应于2020年12月20日前支付,第二期款项1亿元应于2021年12月20日前交付;第三期款项2亿元付应于2022年12月20日前支付。
因前三期王献蜀、中麦控股等均未按约支付相关款项,法院分别对三期款项的相关诉讼下发一审判决,要求中麦控股、王献蜀向公司支付相关款项并支付违约金,但在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未执行到财产,目前前三次诉讼已终本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