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晖电气更正前期会计差错 调减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超1500万元
12月24日晚间,三晖电气(SZ002857,股价12.68元,市值16.38亿元)公告了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情况。
三晖电气在12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胡坤、李林林、于文彪、王虹、徐丽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92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中提出储能业务会计核算不规范。公司储能业务收入、成本核算不规范,导致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等问题。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涉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中的多个项目,包括应收账款、存货、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以及《2023年年度报告》的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报表所对应的上年同期数。三晖电气表示,本次更正及调整不会导致公司相关年度盈亏性质发生改变,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来看,更正后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前三季度营业收入由约1.62亿元调减约1565.75万元,调整为1.4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亏损约6354.89万元调整为亏损约8587.58万元。此外,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由亏损0.0496元调整为亏损0.0671元。另外,2023年年度报告的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数据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公告显示,三晖电气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相关法规和监管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财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监事会认为,此次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晖电气表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持续提升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水平,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