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伴侣居住权案原答辩人已离世 其伴侣感激法庭肯定

终审法院5名法官一致驳回律政司就3宗同性伴侣的公屋及居屋居住权、拥有权及遗产继承权的上诉。 其中两宗案件的原答辩人吴翰林于2020年离世,转由配偶李亦豪代表答辩。李亦豪在社交网页表示,案件终于划上句号,感激法庭肯定吴翰林对同志平权的付出。 另一宗有关公屋居住权案答辩人Nick Infinger 到庭听取裁决,他说感到开心,强调住屋是基本权利,裁决反映同性伴侣亦有权一起居住,希望香港变得更公平,亦期望本港就性倾向歧视立法,保障同性伴侣权利。 婚姻平权协会共同发起人邱铭诺对裁决表示非常欢迎,认为突显不同性倾向人士应该得到保障,又呼吁政府正视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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