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警务人员被控2项猥亵侵犯罪 提堂后获准保释
一名警务人员涉嫌今年7至11月期间,两度于湾仔警察总部非礼一名女子,被控2项猥亵侵犯罪。案件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暂时毋须答辩,裁判官将案押后至明年2月4日再讯,以待辩方向控方索取文件,以及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见。被告获准以5000元现金保释,期间不得接触控方证人、不得离港、须交出旅游证件。 49岁被告周毅刚被控于今年7月与8月期间,在湾仔军器厂街警察总部猥亵侵犯一名女子。他另外被控于本月1日,在上述地点猥亵侵犯一名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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