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培忠及儿子涉嫌串谋欺诈罪成下月判刑 官斥令公司及股东受损失
立法会前议员詹培忠及儿子詹剑仑涉嫌串谋他人在配售可换股票据,以增加上市公司股本时,隐瞒秘密「买壳」协议,诈骗联交所、该上市公司及董事会和股东,涉及款项超过4200万元。两人被控两项串谋欺诈罪,同案一名女子被控一项洗黑钱罪,区域法院裁定3人罪成,案件押后至下月8日求情及判刑,3人需要还柙。控方表示,届时将会申请充公詹培忠涉案财产。 判词指,廉署人员于2018年4月在詹培忠的办公室搜得一份有关亚洲资源控制股控制权的计划,推论詹培忠是整个买壳交易的策划者,他利用詹剑仑身在亚洲资源领导层的便利,主使执行买款交易。 法官根据法证会计师的分析,指买卖股票、资金来源及去向,当中部分极之曲折盘旋,根本不可能说是普通商业活动,因此认为这些安排,除了是为混淆视听、以隐藏幕后操纵者的身份和关係,并无其他可能解释。法官裁定詹培忠及詹剑仑有和其中一名涉案人士达成买壳交易的协议之余,亦有按协议买得亚洲资源大部份已发行股份,目的是取得亚洲资源的控制权。 判词指,詹培忠在成为亚洲资源的单一大股东翌日,詹剑仑已被委任为执行董事,两个月内成为公司主席,唯一可能的引伸是詹培忠在亚洲资源的高层人员的任命过程和其运作有极大的影响力。 法官批评本案同谋者私相授受,利用财技把一间上市公司当作私人财产转卖,受害者除了是亚洲资源,亦是公司的小股东。买壳交易本身虽然并非犯法,但其执行方式,尤其发行票据的目的以及隐瞒买卖股票者身份以避免上市公司质疑,令董事会未能发挥应有作用,保护小股东的利益,因而令公司及股东受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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