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男子持利器打劫5间店舖 被判囚5年8个月

一名无业男子去年持利器打劫5间店舖,要求店员交出金钱或游戏点数卡,其中一次劫去一千元,另外4次失败。他在高等法院承认4项企图抢劫罪及一项抢劫罪,5罪共被判囚5年8个月。 特委法官黄佩琪判刑时指,精神科医生在被告的报告指出,被告因为脑部疾病而患有人格及行为障碍,智商有限,对罪行有表面悔意。多月来还押小榄精神病院进行药物治疗后,精神状况稳定,目前毋须住院式治疗,精神上适合答辩。 被告长居于护理院,过往曾有打劫及盗窃案底,承认5次持利器抢劫均因欠缺金钱而犯案,考虑被告背景、精神问题及案情后,判被告入狱5年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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