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人涉诈骗 收取一至三成佣金替人提取强积金逾亿元
【Now新闻台】11人涉嫌诈骗强积金被捕,案件涉款约1亿4500万元。警方指他们假扮财务公司,用强积金供款人个人资料伪造文书提取强积金。
警方在本周二至四的行动中,在尖沙咀的办公室和观塘的储存仓检获近50万现金、837份提取强积金申请表和怀疑伪造文件,以及多部电脑。
被捕7男4女,年龄介乎24至43岁,涉嫌诈骗、伪造文书和洗黑钱。他们租用尖沙咀甲级写字楼,掩饰成一间具规模的财务顾问公司,游说强积金供款人提早提取强积金;集团成员会帮供款人拍照,用来伪造港澳居民居住证,以永久离港为由,向供款人的强积金受託公司申请提款。
警方指,他们收取供款中10%至30%佣金,有一宗申请收取费用高达7万元,集团在两个月内收入高达500万元。
黄大仙警区重案组督察林英品:「为了逃避警方追查,犯罪集团主要以现金收取供款人费用,警方相信这个犯罪集团除了会随机致电强积金供款人,亦会收到来自二三线财务机构转介的借贷申请人的个人资料,从而再由这间所谓中介公司的集团成员,致电游说他们申请(提取)强积金。」
警方相信已瓦解该犯罪集团,所有被捕人士获准保释候查。积金局呼吁业界处理申索个案时,核实文件真伪,发现可疑个案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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