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女孩遭强奸案:民警被控渎职

12岁女孩遭强奸未立案民警被控告渎职

10月29日,临夏12岁女孩遭多人强奸案有了新进展。女孩的叔叔表示,检方已经受理了他对办案民警渎职、滥用职权的控告。检方回应称案件正在办理中,办结后会通知家属。

12岁女孩遭强奸未立案民警被控告渎职

此前,这起备受关注的案件终于在2023年4月17日下午宣判。临夏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马某甲、司某某、马某乙和周某某的强奸案。法院对马某甲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对司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对马某乙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判决三人共同赔偿受害者精神抚慰金及医疗费等共计94500元。对周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判决其赔偿受害者精神抚慰金及医疗费等共计31500元。

12岁女孩遭强奸案:民警被控渎职

经审理查明,马某甲和司某某于2021年7月30日强奸了未成年人,马某乙为他们提供了帮助。周某某则在次日也实施了强奸行为。法院认为四人的犯罪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均构成强奸罪,应依法严惩。

该事件始于2021年暑假,12岁的燕燕(化名)因一次噩梦般的网友见面而报案被强奸。然而,公安局最初不予立案,三名嫌疑人被抓后又被释放。据举报信显示,2021年7月30日,燕燕被在网上认识的三名男子以“到公园游玩”为由从临夏回族自治州和政县哄骗到临夏市,随后遭到强奸。事后,燕燕曾两次尝试自杀,无法正常上学。

家属报案后,三名男子被带回讯问,但临夏市公安局于2021年8月6日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认为无犯罪事实发生。尽管家属申请复议和复核,最终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安局撤销了不予立案决定。随后,该案以“组织未成年人淫乱罪”予以立案,但在移交至检察院后,检察院认为不构成犯罪,决定对嫌疑人不予逮捕并办理取保候审。

2022年5月30日,马先生发布的《举报信》引发舆论关注,次日,“临夏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情况通报,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全面调查。犯罪嫌疑人随后被刑拘,四天后被批准逮捕。今年3月27日,该案在临夏市法院开庭审理,多名犯罪嫌疑人当庭认罪认罚,并向受害者家属表达了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