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破产会有什么后果?破产程序是怎样?与债务重组有什么分别?

坊间常有人说,申请破产后,4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但其实破产的后果影响深远,不但会为个人信贷纪录留下不良记录,更会令日后的生活受到一定限制。因此在决定申请破产前,应先了解清楚其后果及其他解决债务的方法,如债务重组等,寻求最适合自己的纾困方法。

何谓破产?破产在法律上的定义是什么?

破产是一项法律程序,根据香港的《破产条例》,破产可以分为主动及被动2种。主动破产是指,当一名债务人发现自己难以偿还手头上的债务时,自己主动向法庭申请破产;而被动破产,则是指债权人向法院提交破产呈请,起诉拖欠债项的债务人。

破产的主要目的,是确保欠债人手头上剩余及未来4年的资产能公平并有序地让破产案受託人摊分给所有债权人。当法庭向债务人颁布破产令后,如没有法庭的许可,任何人都不能再针对破产人士就其资产採取或继续进行法律行动。

破产后的债务会如何安排?

成功申请破产并不代表你能「走数」,破产人原有的所有资产(不论在世界任何地方)及于破产期内的收入都会被受託人接管以用作摊还债务。假如申请破产时手头上持有物业,有关物业便有机会被变现以作还债;即使物业是联名持有,破产人本身所持有的权益亦会归受託人接管,直至破产期结束。

破产前的资产转移有追溯期吗?

为防某些人有心在破产前转移资产逃避债项,署方或受託人都会调查破产人在破产申请前如何处置其所有资产。法律规定凡破产呈请前5年之低于市价交易 ,破产官均可申请讨回。若债务人于破产呈请前,将资产偿还其他债权人,破产官可追讨呈请半年内交易。若是配偶,亲戚及生意合伙人等联繫人仕,追讨期则为2年。如被发现企图以欺诈方法转移任何资产,破产人或会被检控。

是否4年后就一定能解除破产?

如你是首次破产,而且在破产期间与受託人充分合作,一般情况下,4年后你便能自动获解除破产。如你已是第2次或以上申请破产,破产期则会为期5年。此外,假若你的受託人或债权人在破产期间反对你解除破产,并获法院接纳,你的破产期有机会被延长至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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