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区推港资港法 仲裁界谋展拳脚 邝志强:构建仲调中心 助吸新客户群
政府近年来积极推动香港成为亚太区的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本月初中港签订《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係的安排》(CEPA)服务贸易协议第二次修订,明年3月1日起把「港资港法」和「港资港仲裁」的适用範围分别扩至大湾区珠三角九市。香港仲裁师协会(HKIArb)前会长邝志强认为,这一举措有望促进外商对内地的投资,优化大湾区营商环境,有利于香港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业发展,藉此培养更多大湾区律师,令香港法律及仲裁服务进一步融入大湾区,并推动「一带一路」国家贸易纠纷以香港作为仲裁集中地,吸引新客户群。
刚卸任香港仲裁师协会会长一职、SFKS邝志强律师行的资深合伙人邝志强表示,据中国法律,若合约方无「涉外因素」,则不能使用外国法律或在外地进行仲裁,这在过去导致了许多不明朗的法律结果。落实「港资港法」和「港资港仲裁」措施后,有关企业使用香港法律和仲裁可提供更大的安全感,促进外商对内地的投资,优化大湾区的营商环境。此外,香港法律及仲裁从业员可以受惠,并带动香港经济发展。
吁中港律师加快融合
在新的协议下,在大湾区珠三角九市注册的港资企业,将可以选择香港或澳门为仲裁地。大湾区试点城市注册的港资企业,在不违反国家法律强制性规定且「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协议选择使用香港、澳门法律为合同适用法。
一邦国际网上仲调中心(eBRAM)主席苏绍聪形容是非常正面的举措,亦为现行机制带来突破,外资若希望投资中国,现时有更大动力来港成立公司,因为这些资金进入大湾区时便会被视作「港资」,可享受港资公司的待遇,长远有助香港吸引投资。
就「港资港法」暂时未能推行至整个大湾区,苏绍聪认为是符合预期,相信各地方政府仍需时间解决规则和机制衔接的问题。他认为,如果要加快大湾区融合,应该推动更多香港律师获取大湾区执业资格,并且「落地」与内地律师一起处理案件,互相交流和学习,才能一同提升大湾区专业服务水平。
目前有超过470个港澳法律执业者取得大湾区律师执业证,可以在粤港澳内地九市执业。邝志强指出,需培养更多港人成为大湾区律师,这也有助他们扩大客户群和业务範围。惟认为香港的律师首先应加强普通话的理解与表达能力,至于内地律师亦需增强英语能力及熟习国际法律的惯例,双方才能有效应对文化和语言差异所带来的挑战。另外,现时律师仅认识法律不足够,若有科技、证券等背景将会有更大优势,直言需要更多複合专业人才。
国际社会熟悉港採用普通法
邝志强强调,广东省作为中国进出口贸易的重要省份,这些商业活动通常需通过合同来规範,往往具有涉外因素。香港两文三语的优势,可在这方面帮忙,加上国际社会较熟悉香港採用的普通法,这让香港在解决法律纠纷方面具有优势。当外方及国内企业发生纠纷时,通常都会选择香港作为仲裁地,因为「大家都容易沟通和明白这个制度」。
儘管地缘政治对香港的影响不可以忽视,但邝志强认为长远来看影响有限,香港仍拥有稳定的支持者和新客群,尤其是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的贸易往来加深,香港正大力推广合同以香港法律管辖,并以香港作为仲裁地,以解决商业争议,长远有望为香港带来一班新的客户群。
採访、撰文:林雪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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