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审议 增地方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on.cc东网专讯】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周一至五(4日至8日)在北京举行,周一会上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受国务院委託作出说明,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许宏才报告关于该议案的审查结果。
内媒指出,从上述议案名称可见,这次将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来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此前市场上有关置换债券如何发行有不同意见,有建议发行特别国债或增发国债来置换地方隐性债务,亦有人认为应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来置换隐性债务,从议案名称来看较大可能是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来置换。内地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政府债务余额须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内。市场期待一次性较大规模置换债券的规模,分析预计超过4万亿元(人民币,下同,约4.4万亿港元),也有声音认为可能达10万亿元(约11万亿港元)。
会议另听取关于学前教育法草案、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能源法草案、反洗钱法修订草案、监督法修正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国务院亦提出关于提请审议仲裁法修订草案、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草案、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暂时调整适用计量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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