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禁止供应及售卖受规管添加「水银」产品条文下月1日起生效
《汞管制条例》有关禁止供应及售卖受规管添汞产品的相关条文将于下月1日起生效,以保护市民健康和环境免受人为排放的汞,俗称「水银」及汞化合物危害。 《条例》规管汞、汞混合物及汞化合物的进出口、存放及使用,以及添汞产品的进出口及製造等。当中有关禁止供应或售卖受规管添汞产品的条文则于今年12月1日生效,以便业界逐步过渡至使用及提供无汞替代品。 环保署发言人表示,由今年12月1日起,任何人不得供应,包括销售或不收费供应受规管添汞产品,但使用受规管添汞产品则不构成罪行。受规管的添汞产品包括含汞量超过法例规定的电池、开关及继电器、悭电胆、光管、高压汞灯、用于电子显示的冷阴极萤光灯及外置电极萤光灯、化妆品、生物杀虫剂及局部抗菌剂,以及非电子测量仪器。 发言人说,现时大部分的受规管添汞产品已没有在市面上供应,市场上亦已有充足的无汞替代品可供选择,本地也没有生产商须使用汞或汞化合物的製造工序,相信管制对市民及业界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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