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案 吴智鸿黄振强分别判监23年10个月及13年半

【Now新闻台】屠龙小队串谋爆炸杀警案,从犯证人、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判囚13年半,主谋吴智鸿判囚23年10个月,另外五名被告分别判囚5年10个月至12年。

杀警计划主谋吴智鸿、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等七名被告由囚车押送到庭。

案情指,他们计划于2019年12月在民阵港岛反修例游行期间放置炸弹杀警,被控反恐条例下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和串谋谋杀等罪。

法官张慧玲决定判吴智鸿监禁23年10个月,黄振强判监13年半 ,另外两名从犯证人苏纬轩及彭军壕就分别判囚12年及10年,至于另外3名被告,陈玉龙判囚9年,蔡凯明判囚5年10个月,赖振邦就判囚10年10个月。

【彙整】「屠龙小队」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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