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颠覆案|律政司确认不提刑罚覆核申请

律政司回覆本台查询表示,不计划就47人颠覆国家政权案提出刑罚覆核申请。由于案件已有被告就刑罚申请上诉,律政司不宜就案件的判刑是否合适作任何评论。

相关案件有45名被告罪成,其中4名被告列为案件「首要分子」。首被告戴耀廷判监10年,另外3名初选组织者,区诺轩、赵家贤和锺锦麟分别判监6年1个月至7年。另外41名罪成的被告被列为案件的「积极参加者」,分别判监4年2个月至7年9个月。

案件至今有8名被告提出刑期及定罪上诉,包括邹家成、黄碧云、杨雪盈、余慧明、何桂蓝、林卓廷、吴政亨及彭卓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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