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颠覆政权案 律政司不提刑罚覆核

【Now新闻台】民主派颠覆政权案45名被告分别判囚4年2个月至10年,律政司表示,不会提出刑罚覆核申请。

律政司回覆查询时称,不打算就案件提出刑罚覆核申请。而8名不认罪的被告,包括林卓廷、吴政亨、彭卓琪、邹家成、余慧明、何桂蓝、杨雪盈及黄碧云则就刑期提出上诉;律政司指,不宜就案件的判刑是否合适作任何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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