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721林卓廷等7人全部暴动罪成 官斥抽政治油水煽风点火

【Now新闻台】元朗721袭击事件,前立法会议员林卓廷等7名被告全部暴动罪成。法官不信纳林卓廷是为了调停及监察而到场,认为他到场是抽政治油水,挑起情绪煽风点火。

因民主派颠覆政权案而还柙的林卓廷,由囚车押送到区域法院,其余被告邝浩林、庾家豪、杨朗等6人亦到庭听取裁决,他们被控2019年7月21日在元朗站参与暴动,案件去年10月开审,历时51日。

区域法院法官陈广池裁决时指,案件不能单独处理,要在2019年政治大环境下审视,而本案的重点是非白衣人的行为。

针对首被告、前立法会议员林卓廷,法官指他的立场广为人知,即使因议员的身份到现场监察,会否高估自己调停及缓和局势的能力,值得商榷。案发当天的效果就正好相反,法官指林卓廷当天知道元朗有状况后,连发三个帖文,构成磁石效应,吸引更多人进入元朗,包括黑社会。

而林卓廷当晚被打后,助手在社交网站直播记录事发经过,法官质疑为何要直播,认为普通拍片记录就可以,反问当天较早时间的游行是否有直播,认为动机是「抽政治油水」,加强气势。

法官又指,林卓廷在闸内与白衣人对峙期间,没叫闸内的人四散或坐港铁离开,而是叫人「顶住,唔好退」,及呼唤楼梯上的人到大堂帮忙,闸内的人向外射水,林卓廷亦没阻止,是调解缓和抑或拨火,一目了然。

法官又指,即使闸外人士有非法行为,不代表就可以投掷物品挑衅,又指高峰期间,过百人身处元朗站,没如常出闸或乘车离去,而是有共同目的,透过对骂、举手势、伞阵等对抗白衣人,会令人合理地害怕。

法官又指,即使政见不同,以自卫为由攻击是歪理,否则等同鼓励武斗合法化,中大、理大就会血流成河,因此不信纳林卓廷是调停者及监察者,而是挑起情绪、煽风点火,裁定他暴动罪成。

至于其他被告,法官指,他们自卫的说法与林卓廷一样,是自圆其说、无稽之谈,射水亦属挑衅及袭击,同样裁定他们暴动罪成。

法官在裁决后提到,当天的状况很难与平日相比,没资料下不能以阴谋论猜测警方当天为何迟迟未到场。

法官最后总结指,任何指称法官受外来影响都是严重指控,形容无惧、无偏、无私、无欺是法官的天职,又形容当天白衣人在月台的袭击是「下集」,是疯狂及目无法纪,受害者的哭喊及救援声都令人感到伤悲,但本案重点是「上集」大堂的情况。

七名被告要还柙至明年1月22日求情,2月27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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