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颠覆政权案将判刑 各被告求情回顾
【Now新闻台】民主派颠覆政权案即将判刑,45名罪成被告早前分批求情,期间各辩方律师为他们的当事人争取最低的刑期。
民主派颠覆政权案周二判刑,案中除刘伟聪和李予信外,其余45人被定罪,今年6至9月期间分批求情。
控方指,初选五名被指「组织者」是案中「首要分子」,他们最高面临终身监禁,但初选发起人戴耀廷指他无法无差别否决财政预算案,应只判囚两年。
另外三名「组织者」区诺轩、赵家贤和锺锦麟,出任从犯证人,争取减刑大约一半,控方亦同意他们符合减刑条件。
至于其余40名初选参与者,当中前立法会议员杨岳桥、陈志全和属抗争派的刘頴匡、邹家成等16人自认是可判监3至10年的「积极参与者」。
另外前立法会议员黄碧云、林卓廷、前职工盟主席吴敏儿、前医管局员工阵线主席余慧明等15人认为自己是判监3年以下的「其他参与者」。
前立法会议员朱凯廸、梁国雄等9名被告则未有具体说明。45名被告最终属于哪个级别,要视乎法官的判决。
影响刑期还有求情因素,七名被告获政府前高官或建制派人士写求情信。有被告改变立场,彭卓棋到基本法基金会工作;林景楠则指,参与初选是「中了别有用心国家的计谋」;亦有被告利用求情在庭上表达政见,最终被法官阻断;前立场新闻记者何桂蓝是唯一不求情的被告。
案中47名被告2021年2月被起诉,31人认罪,16名不认罪被告去年。经历过百日审讯,到今年5月14日被裁定罪成,多名被告被起诉后就一直还柙,至今已超过3年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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