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判刑| 邓炳强:判刑反映严重性 就个别刑期考虑是否上诉|Yahoo
民主派初选案 47 人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今(19 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暂代高院)判刑,45 名罪成被告判囚 4 年 2 个月至 10 年不等,其中戴耀廷被指控为组织者,遭最重判十年。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下午在政府总部见记者,他认为,判刑已反映罪行严重性,「显示了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须予严惩」,「有关重判」向社会传达了讯息,不会姑息危害国安的行为,局方将就个别刑期,详细研究判词后,再考虑是否作出上诉。
邓炳强指,「揽炒十步曲」带有革命主张,在审讯过程中显示「揽炒十步曲」意图瘫痪政府,大规模的街头暴动,国际政治、经济制裁等,令香港社会和市民「受到无穷伤痛和苦难」。他指,所谓「35+」计划是要破坏特区政治架构,「为达个人政治目的,不理香港市民死活」。
被问到涂谨申、邝俊宇等 8 名未有被起诉的初选案被捕人,未来会否被起诉,邓炳强未有正面回应,仅称「至于其他人士,只要有充分证据,就会作出拘捕及检控,无论过咗几耐,几时有证据,就会作出拘捕及检控,无论是咩人、咩背景」。
律政司早前表明,就刘伟聪的脱罪裁决提出上诉,邓炳强指,相关上诉程序正在进行中。
被问到英国外相早前有关释放黎智英的言论,邓炳强说,当局是根据法例作出检控,全部是基于事实,相关法例在外国亦有,对于有些外国人士基于政治原因胡乱批评,当局感到遗憾及不认同,「全部在阳光下,法庭中的审讯、证据,大家有眼睇、有耳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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