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721事件 白衣人邓嘉民暴动罪成
【Now新闻台】2019年721袭击事件,一名白衣人被控暴动及串谋有意图而伤人罪成,还柙至下月23日判刑。
46岁报称商人的邓嘉民到西九龙裁判法院应讯。他被控于2019年7月22日凌晨,在元朗朗和路及元朗站一带参与暴动及串谋有意图而伤人。
区域法院暂委法官陈慧敏颁下书面判词,指案发时白衣人以木棍及藤条攻击黑衣人,黑衣人打开雨伞防御,附近闭路电视拍到被告向黑衣人扔地盘灯及木棍,故认为他是属于暴动中的主要一分子,并鼓吹暴动。而他亦手执藤条站在白衣人最前綫,虽然没有证据显示他有以藤条攻击人,但他以藤条武装自己,同时是参与暴动,反映其共谋角色。
法官亦不接纳被告辩称藤条是从附近捡来的,因为现场拿着藤条的白衣人众多,相信他们是有预谋带同藤条到现场,又指藤条长约80厘米,材质坚硬,可将人打至流血及皮肤撕裂,造成严重身体伤害,因此裁定他两项控罪罪成。
被告邓嘉民过往亦曾因串谋意图伤人,被判处9年监禁。案件押后到下月23日求情,期间他须要还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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