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老师打破头骨女孩将上学 一年后重返校园
2023年9月,长沙一名9岁女孩在课堂上被老师用三角尺砸破头骨,构成重伤二级,此事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今年8月,该案一审开庭审理,被告多次翻供,法院未当庭宣判。
10月30日,受伤女孩刘某某的母亲公开表示,女儿终于可以在10月31日返回学校上课,她相信法院会作出公正的判决。过去一年里,刘某某因伤口反复感染和排异反应明显,经常感到头疼难受,只能断断续续上学。她还出现了记忆力减退、易怒以及严重失眠等症状,并于去年11月被诊断出有重度焦虑症状。
据岳麓区公安局通告,2023年9月6日,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教师宋某明(男,40岁)在组织课后服务时导致一名学生额部受伤。接警后,公安机关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宋某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事发后,岳麓区教育局对涉事学校的党总支书记和宋某明作出了停职处理。
起诉书显示,被告人宋某明是长沙博才梅溪湖小学的在编教师,负责四年级2003班的课后服务。2023年9月6日下午,他在教室发现学生吵闹不止,提醒无效后没收了一名学生的玩具。该学生央求返还玩具,宋某明持教鞭要求其返回座位。随后,宋某明离开教室片刻后返回,将讲台上的桌子掀翻以震慑学生。接着,他折断了讲台上的一把白色硬塑料三角尺,用力将半截尺子砸向那名学生所在的方向,结果误伤了前桌的刘某某,导致其当场流血不止。经鉴定,刘某某的伤情构成重伤二级。
公诉机关认为,宋某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宋某明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今年8月16日,该案一审开庭。被告当庭多次表示悔罪,但不认可此前公安机关的指证内容,推翻了之前的三次供述。庭审中,被告是否故意伤害他人成为辩论焦点。刘某某的父母均表示不接受任何调解,要求严惩被告。经过长达8小时的庭审后,法院宣布休庭,择期宣判或另行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