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设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今日正式发布实施
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表示,支持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两项政策工具,已组建专班,股票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文件今日正式发布实施。 股票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首期额度3000亿元人民币,年利率1.75%,期限1年,可视情况展期。政策适用于不同所有制上市公司。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自主决策是否发放贷款支持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和增持。 21家金融机构将合理确定贷款条件,自行承担风险,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21家金融机构按通知规定发放的股票回购增持贷款,若与「信贷资金不得流入股市」等相关监管规定不符的,豁免执行相关监管规定。 文件提到,21家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后于次季度第一个月,向人行申请再贷款。对于符合要求的贷款,人行按贷款本金100%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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