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拒服兵役受6项联合惩戒 反面典型被通报

近日,广西柳州市鹿寨县通报了一起高校毕业生廖某某因拒服兵役被联合惩戒的案例。

通报显示,2024年9月1日批准入伍的青年廖柏平,因个人思想原因拒绝服役。廖柏平是西北民族大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学院2024年应届毕业生,自愿在全国征兵网报名并通过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役前教育后,于9月1日被批准应征入伍。入伍后,他被分配到南部战区空军某部训练。然而,自9月24日起,廖柏平多次表示不喜欢部队生活,难以适应严格的规章制度,并四次向连队提出书面不愿服役申请。尽管新兵班长、连队干部及家人多次劝说,他仍坚持不愿服役。最终,廖柏平在《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除名处理审批表》上签字,部队于10月24日对其作出除名处理并依规退兵。

廖柏平拒服兵役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给军队和地方带来了负面影响。为维护兵役制度的严肃性并警示教育适龄青年,相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和规定对廖柏平进行了处罚。具体措施包括:将其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取消其义务兵优待政策并处以罚款55737元,由鹿寨镇人民政府收缴;在公安户籍管理系统及其户口簿“兵役状况”栏注明“拒服兵役”永久字样,两年内不得出国(境);禁止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为其办理升学手续,取消学费补偿资格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通过媒体公开通报其拒服兵役行为及惩处结果,时间不少于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