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例发展通知书遵办比率69%至88% 申诉专员提16项改善建议
【on.cc东网专讯】申诉专员陈积志今日(24日)宣布完成规划署和地政总署对土地违例发展的执管的主动调查行动,并向两署提出共16项主要改善建议。
根据《城市规划条例》(「《城规条例》」),在新界乡郊土地上常见的违例发展,包括在「农业」地带、「绿化地带」和自然保育地带进行填塘或填土,从而将土地作储物、工场和泊车等用途。多年来,规划署未获授权在先前未纳入发展审批地区的乡郊地方执法。公署欣悉,经修订的《城规条例》于2023年九月生效,发展局局长可将新界乡郊正面临发展压力及环境破坏风险的具生态价值地区划为「受规管地区」,令规划署可就区内违例发展进行执管,以堵塞漏洞。
2018至2023年期间,规划署每年平均接获约1,680宗涉及违例发展的投诉。同期,综合投诉、主动巡查及经其他部门转介的个案,规划署所发现涉及私人土地的违例发展个案,每年平均约425宗。就所发现的违例发展,署方每年平均发出超过3,000张法定通知书要求纠正违规事项,2018至2023年按年的遵办比率介乎69%至88%,反映该署的执管对大部分违规者具阻吓力。同期,该署就未获遵从的法定通知书提出检控的个案共475宗,当中65宗为重複检控个案。
公署调查发现,就重複违反《城规条例》的个案,视乎违规者是否在一年内重複违规,规划署会将「强制执行通知书」的遵办期限由一般的三个月缩减至最短一个月。鉴于重複违规个案一般涉及易于纠正或重犯的情况(例如用作储物及停车场),规划署的现行做法对部分冥顽不灵的重犯者而言,可能欠缺阻吓力。公署建议,就重犯个案,规划署应研究在釐定法定通知书的遵办期限时纳入更多考虑因素,以递减方式缩短遵办期限,藉此合乎比重地增加违规者的违规成本。
至于违反《城规条例》而同时涉及非法佔用政府土地的个案,由于往往难以确认佔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故此会由地政总署引用《土地(杂项条文)条例》,清理及接管土地上的财产和构筑物。该署亦已按风险为本的原则,为不同类别的个案订定处理优次。然而,当个案同时涉及优先和非优先处理类别的情况时,地政总署的现行指引对如何判断个案整体应属优先还是非优先处理类别欠清晰。亦有个案显示,该署未有适时完成处理属优先处理类别的个案。公署认为,地政总署应全面检视现有指引、设立监察机制,并加强培训,确保职员妥善跟进个案。
整体而言,公署认为,规划署及地政总署已按其职能及法例赋予的权力跟进违例发展个案,但在执管流程及力度上仍有进步空间。此外,公署在展开这项主动调查行动初期,留意到规划署和地政总署在跨部门协作的效率方面,确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公署欣悉,两署对公署的观察及意见从善如流,主动成立一个由两署副署长共同主持的合作小组及推出先导计划,选定两个涉及私人农地的大规模违例发展採取联合执管行动。除了适时检视上述新措施外,为进一步深化协作,规划署和地政总署应为违例发展个案设立资料库,以利便跨部门的情报分享和执管工作,以及就高风险地点订立针对性的措施,防患于未然。
展望将来,随着今届政府积极推展各项土地发展项目,新界乡郊土地的运用将产生重大变化,违例发展活动的模式、规模等亦可能随之有所改变。规划署和地政总署作为执管当局应在实施各项改善措施后进行系统性检讨,并因时制宜,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完善执行机制和协作,不断提高防止和应对违例发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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