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市值退市新标准昨起实施 市值门槛升至5亿
从10月30日起,沪深主板A股公司市值退市标准正式调整为5亿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规定,在上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或既发行A股又发行B股的上市公司,若连续20个交易日在上交所的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5亿元,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此次调整旨在推动上市公司提升质量和投资价值,将原来的“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3亿元”修改为“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5亿元”。发行存托凭证红筹企业的市值退市指标也同步调整。仅发行B股的公司市值退市指标则继续维持在3亿元。
深交所对于主板A股公司的规定与此相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在深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既发行A股又发行B股的公司,如果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在深交所的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5亿元,深交所将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新规则主要修订内容包括提高A股公司市值退市指标,将主板A股(含A+B股)市值标准从现行的“3亿元”提高至“5亿元”,以进一步发挥市场化退出功能,推动上市公司提高质量和投资价值。纯B股市值退市指标本次不作调整,维持“3亿元”不变。